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1********3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1民初4968号 |
案号 |
(2021)皖0121执1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份所欠抚养费38400元,支付保险费用2990元,合计41390元;二、被告林军自2020年9月起,每月10日支付原告抚养费3200元至原告大学毕业时止,每半年支付一次。案件受理费910元减半收取455元,由被告林军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如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可于判决书生效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