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623********3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623民初7732号 |
案号 |
(2021)皖1623执29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常进拖欠原告崔培培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16.2%计算,自2020年3月11日起支付至结清之日止),被告常进自愿于2021年2月9日前偿还原告崔培培借款本金350000元及未付本金的利息,剩余本金250000元及未付本金的利息于2021年3月11日前一次性还清。原告崔培培表示同意。案件受理费10766元,减半收取5383元,由被告常进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