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俊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2********38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223民初4176号
案号
(2019)皖0223执20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欧源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徐俊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季磊支付工资人民币1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安徽欧源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徐俊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9-24
发布时间
2019-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223执2031号
立案日期
2019-09-24
执行法院
南陵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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