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4********0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724民初1243号 |
案号 |
(2021)湘0724执7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田华返还湖南临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9日的欠款本金121 178.85元,利息415.29元,合计121 594.14元;二、田华支付湖南临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月利率6.471‰自2020年6月10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上述一、二项均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32元,由田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