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州汇丰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55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执1039号
案号
(2019)苏1283执恢8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500000元结账,被告保证于2019年2月1日前给付,并按月息1.5%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保证于2018年12月13日前给付律师费30000元。三、如被告未按期履行上述款项,原告黄娟有权就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9208元减半收取4604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18年12月13日前给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0-18
发布时间
2019-1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1283执恢875号
立案日期
2019-10-18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04604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韩同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3585542234B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泰兴市宣堡镇张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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