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5********7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225民初172号 |
案号 |
(2016)湘0225执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周唐、张要梅、唐斌、唐学文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2205383.33元;二、原告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富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抵押的生产设备,在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6-07-19 |
发布时间 |
2016-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