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5********6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225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湘0225执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唐学文、唐斌、周唐偿还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2855362.25元;二、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富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深圳市大唐兄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7-03-02 |
发布时间 |
2017-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