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鲍恩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2********02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24民初796号
案号
(2021)皖0124执16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庐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鲍恩五欠原告张军工资款3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该款由被告鲍恩五直接汇至原告张军的账户,开户行:庐江农村商业银行石头支行,卡号:6217788377200085110);二、原告张军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686元,减半收取343元,由被告鲍2恩五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时间
2021-06-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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