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3127********6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3127刑初32号
案号
(2021)湘3127执4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汪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从2020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2月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扣押的0.71克毒品海洛因、电子秤一台系违禁品及作案工具,应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毒资2000元应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顺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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