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127********6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3127刑初32号 |
案号 |
(2021)湘3127执4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汪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从2020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2月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扣押的0.71克毒品海洛因、电子秤一台系违禁品及作案工具,应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毒资2000元应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