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金堡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131民初909号 |
案号 |
(2019)冀0131执18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金堡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周顺喜合同保证金20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5年4月22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1000元,共计5300元,由被告河北金堡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19 |
发布时间 |
2019-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131执1866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19 |
执行法院 |
平山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53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华书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15533373405 |
登记机关 |
平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电厂路与县标北街交叉口东西50米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