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索朗旺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42223********0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藏0202民初107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索朗旺青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落珠支付购车款31 000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索朗旺青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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