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俊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2********1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23民初3327号
案号
(2019)皖0123执33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辉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刘俊杰承认尚欠原告合肥永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材料款77661元未付是事实,同时,两被告自愿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12242元,合计89903元。此款,两被告自愿于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原告30000元,于同年8月31日前将余款59903元一次性付清,原告合肥永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对此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本案项下其他诉讼请求;二、若被告安徽辉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刘俊杰未能如期支付上述款项,则两被告自愿自2019年5月22日始,以欠款7766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原告合肥永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违约金; 三、双方其他无争议;四、本院减半后收取案件受理费1024元,两被告自愿承担,并自愿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11-19
发布时间
2019-1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123执3321号
立案日期
2019-11-19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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