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军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34********6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4民初6890号 |
案号 |
(2021)冀0104执2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军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榴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金52423.57元;二、如被告苏军奇未按照上达期间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河北榴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有权以车牌号冀d713xp的宝骏汽车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10元,减半收取计555元,由被告苏军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