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刁宏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321********5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126民初2731号 |
案号 |
(2019)皖1126执28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事项:强制被执行人凤阳蓝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万元、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刁宏明、李正祥、天长市隆鑫电缆有限公司、蓝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云丰铜业有限公司对合同编号为凤阳农商行固借字第4933061220170888号《凤农商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所欠款项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刁宏明、李正祥对合同编号为凤阳农商行固借字第4933061220171307号、凤阳农商行固借字第4933061220171308号两份《凤农商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所欠款项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支付2000万元(扣除利息669238.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时间 |
2019-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皖1126执2830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13 |
执行法院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