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金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28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22刑初46号 |
案号 |
(2021)皖1322执16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军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人王金山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16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人左磊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2日起至2018年6月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被告人徐影影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0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五、被告人陈军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