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3********5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723民初1784号 |
案号 |
(2021)湘0723执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蒋文给付刘飞跃货款39 000元。上述款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75元,减半收取387.5元,由蒋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