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卓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21********4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821民初619号 |
案号 |
(2021)湘0821执9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慈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卓建华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卓德斌劳务报酬2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卓建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慈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