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盛夏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03********5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721民初1209号 |
案号 |
(2021)湘0721执恢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盛余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车世云欠款150 000元及利息15 000元(暂计算至2018年8月30日止),2018年8月30日后的利息以150 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从2018年8月3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盛夏亮对上述欠款中的100 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 600元,减半收取计1 800元,由盛余献、盛夏亮承担1 150元,盛余献另外承担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