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05********004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04民初3589号
案号
(2021)皖0504执8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至2020年11月27日,高新、陶利尚欠胡敏借款133500元、诉讼费1485元、保全费1188元,合计136173元;二、还款方式:高新、陶利于2021年2月起,每月月底前归还2300元,直至还清时止;三、如高新、陶利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则胡敏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高新、陶利支付以2未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逾期之日起至全部债务还清时止的利息;四、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1485元,保全费1188元,由胡敏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19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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