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05********00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04民初3589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20年11月27日,高新、陶利尚欠胡敏借款133500元、诉讼费1485元、保全费1188元,合计136173元;二、还款方式:高新、陶利于2021年2月起,每月月底前归还2300元,直至还清时止;三、如高新、陶利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则胡敏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高新、陶利支付以2未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逾期之日起至全部债务还清时止的利息;四、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1485元,保全费1188元,由胡敏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