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山县桂冠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89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31民初2535号 |
案号 |
(2021)冀0131执4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平山县桂冠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罚息679952.13元,剩余利息自2020年8月14日始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付;二、被告杨栓增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800元,减半收取17400元,由被告平山县桂冠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栓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13989636665 |
登记机关 |
平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两河乡山北头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