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3********14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102民初866号 |
案号 |
(2021)粤5102执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殷成强确认欠原告蒋家明运费200000元及该款项自起诉之日即2020年7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的利息。上述运费由被告殷成强于2020年9月15日前付还20000元,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每月15日前分别付还30000元。被告殷成强付还上述运费后,原告蒋家明同意放弃对利息的请求。二、如果被告殷成强没有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即出现任何一期没有依约还款,原告蒋家明有权就尚欠的运费以及该运费自起诉之日即2020年7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的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殷成强负担,该款项原告蒋家明同意垫付,被告殷成强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付还原告蒋家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