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冉杰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42********80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22民初883号
案号
(2021)皖0422执18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重庆北纬贰拾捌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寿县家豪米业有限公司货款220000元,并从2020年1月17日起按6%的年利率计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款清息止; 二、被告酉阳县禾荣大米加工有限公司、冉杰军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18
发布时间
2021-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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