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乐市东义塑料制品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1301********9A7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84民初3485号
案号
(2021)冀0184执6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乐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新乐市东义塑料制品厂赔偿原告白月新各项损失共计299127.68元。案件受理费6340元,减半收取3170元,由原告白月新负担350元,被告新乐市东义塑料制品厂承担28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乐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夏书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0184MA0DB79A7X
登记机关
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杜固镇义和庄村村东30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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