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7********004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623民初1138号
案号
(2021)皖1623执33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龙名共计下欠原告肖岳军工程转包款260000元,被告龙名自愿于2021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肖岳军60000元;被告龙名自愿于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肖岳军垫付的工程款100000元;被告龙名自愿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肖岳军垫付的工程款100000元;二、被告龙敏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龙名未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偿还,原告肖岳军可申请执行未偿还的全部金额。案件受理费2750元,由原告肖岳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08
发布时间
2021-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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