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026********2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227民初1619号 |
案号 |
(2021)湘1227执恢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洪华所欠原告贵州腾达建材有限公司货款 544 254元,分别定于2020年1月25日前支付300 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44 254元;二、如被告洪华未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原告贵州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并要求被告洪华从2019年9月5日起按照月利率2%支付资金占用费;三、案件受理费10 030元,减半收取5015元,由被告洪华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7-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