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湛江市乐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97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881民初134号
案号
(2019)粤0881执7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廉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湛江市乐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廉江市信宏纸箱厂支付货款人民币87300元以及支付以873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1.5倍计算的利息。如果被告不按本判决以上判项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91元,由被告湛江市乐仕达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廉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6-04
发布时间
2019-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0881执754号
立案日期
2019-06-04
执行法院
廉江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829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桂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699701221T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廉江市九洲江经济开发试验区工业大道北(4)幢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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