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东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127********5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3127刑初255号 |
案号 |
(2021)湘3127执4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丁金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4月13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向必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4月7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王东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3月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扣押的锄头、手锯系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