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华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8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33民初1385号 |
案号 |
(2019)冀0133执6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赵超、梁高华、郭江波、河北华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高聚峰钢筋款45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9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6元,由四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6-21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718375055M |
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