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白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7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704民初1715号 |
案号 |
(2019)粤1704执14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东白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学费153010元及利息(从2019年4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给原告李东龙。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04元,由被告广东白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15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子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7001973382238 |
登记机关 |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阳江市合山机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