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05********1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03民初5552号 |
案号 |
(2021)皖0503执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尹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和田支付运输费36530元并返还借款10000元,合计46530元。案件受理费482元,由被告尹涛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