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星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1********5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721民初96号 |
案号 |
(2021)湘0721执5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熊星舟、王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杨帆借款37 500元;二、驳回杨帆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熊星舟、王佳共同负担369元,杨帆负担3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