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星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1********5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721民初96号
案号
(2021)湘0721执5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熊星舟、王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杨帆借款37 500元;二、驳回杨帆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熊星舟、王佳共同负担369元,杨帆负担3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