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81********34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浏民初字第02305号 |
案号 |
(2021)湘0181执恢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雷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75元,由雷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