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2********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22民初2058号
案号
(2021)皖0422执19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松欠原告高克耀借款本金300000元,于2021年6月28日偿还150000元,于2022年6月28日偿还150000元;二、若被告胡松未按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内容按期足额还款,原告高克耀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下欠所有借款;三、原告高克耀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940元,减半收取2970元,由被告胡松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