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2********1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25民初1555号 |
案号 |
(2021)皖0825执恢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怀远康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林设备租金249483元;二、被告怀远康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林违约金97548元;三、驳回原告张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95元,原告张林负担4795元,被告怀远康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55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