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红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0********1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901民初2360号
案号
(2021)云2901执13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红亮应偿还原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信用卡本金35927.90元,以及截止2020年1月28日的透支利息1702.92元、违约金2570.10元,合计40200.92元,并承担透支本金35927.90元自2020年1月29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按照《云南红塔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上述款项,由被告宋红亮于2020年8月30日前最低还款3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最低还款3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最低还款3000元,剩余欠款于2020年11月30日前全部付清。若被告宋红亮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0日两期中任意一期逾期付款,则自逾期之日起视为所有未付款项的履行期限均届满,原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有权就所有的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宋红亮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支付律师费2000元。三、案件受理费855元,减半收取427元,由被告宋红亮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7-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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