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连云港龙必达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8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722民督1号 |
案号 |
(2019)苏0722执48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连云港龙必达实业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分别给付申请人张瑞、孙建军、马秀华、费井风、张海、孙美荣、耿廷翠、费腾工资88900元、72000元、72000元、62000元、72000元、67000元、72000元、80400元。申请费80元,由被申请人连云港龙必达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已由申请人张瑞垫付,被申请人于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与上述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张瑞)。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15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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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22793832236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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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海县开发区水晶2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