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港泰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18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7864号 |
案号 |
(2019)苏1283执46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州市港泰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所欠原告货款1300485.9元,被告泰州市港泰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保证于2019年10月15日前给付原告150000元,于2019年12月15日前给付原告150485.9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40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30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300000元;二、如被告泰州市港泰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履行,原告以1300485.9元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于签订本调解协议后给付的部分作相应扣减); 三、担保人张兵华对上述还款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540元,减半收取计8270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3930元,合计17200元,由被告泰州市港泰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泰州市港泰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金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301828848E |
登记机关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北二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