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02********2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881民初3806号 |
案号 |
(2021)皖1881执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严明向原告陈念支付工程款82000元,于2021-2-年1月30日前给付12000元,自2021年3月起,每月30日前给付1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若被告严明未按上述协议给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陈念可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1850元,已减半收取925元,由被告严明负担(此款于2021年1月30日前直接由被告严明支付给原告陈念)。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