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1********0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321民初222号
案号
(2021)皖0321执28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顾斌偿还欠原告蒋兴芳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1月6日开始,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二、被告顾海明对上述借款中的20000元本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顾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18
发布时间
2021-07-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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