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24********68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124民初765号 |
案号 |
(2021)皖1124执1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全椒威正冷库租赁有限公司、蒋正、蒋威、蒋茂虎、潘成霞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杨福香截止2020年8月19日的借款本息合计260万元,并自2020年8月20日起以84.4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它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17024元,由被告全椒威正冷库租赁有限公司、蒋正、蒋威、蒋茂虎、潘成霞负担。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