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艳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2********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22刑初272号 |
案号 |
(2021)皖1322执17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1一、被告人殷艳雨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殷艳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单位。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