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02********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04刑初84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15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陆磊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止。)二、对被告人陆磊在本院审理期间退缴的70000元退赔款,依法予以返还被害人;责令被告人陆磊继续退赔涉案被害人未能获赔的经济损失。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