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鑫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21********90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422刑初16号 |
案号 |
(2021)湘0422执7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范鑫卫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止;罚金限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