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云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21********936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621民初2352号
案号
(2021)皖0621执9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濉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陶云侠自愿偿还原告陶广近借款8000元,于2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2000元,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每月偿还1000元,于每月30日前偿还;二、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视为所欠余额部分期限届满,陶广近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陶云侠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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