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云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21********93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621民初2352号 |
案号 |
(2021)皖0621执9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陶云侠自愿偿还原告陶广近借款8000元,于2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2000元,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每月偿还1000元,于每月30日前偿还;二、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视为所欠余额部分期限届满,陶广近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陶云侠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