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3********4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621民初7417号 |
案号 |
(2021)皖1621执1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婷婷于2021年1月28日前偿还原告周敏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下余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3月28日前全部付清;二、上述借款利息按照月利率2分计算,从2020年3月27日起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张婷婷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