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婷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3********47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621民初7417号
案号
(2021)皖1621执1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涡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婷婷于2021年1月28日前偿还原告周敏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下余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3月28日前全部付清;二、上述借款利息按照月利率2分计算,从2020年3月27日起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张婷婷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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