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81********3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81民初10869号 |
案号 |
(2021)湘0181执38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梁建国欠柳小青借款本金60000元及自2020年2月2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梁建国自愿于2021年2月15日前偿还30000元及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5日起至2021年2月15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余款30000元及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还清;二、如梁建国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任一期限及金额履行付款义务,柳小青有权自梁建国违约之日起就梁建国尚欠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其他无争执。本案受理费1400元,减半收取700元,由梁建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