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胥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81********06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04民初2340号
案号
(2021)皖0504执17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吴国杰欠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款142547元、违约金3000元,合计145547元,此款由吴国杰自2020年10月25日起,每月25日前向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车款6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如吴国杰有任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车款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吴国杰应支付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实际所欠车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至车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三、山西鼎照宙物流有限公司、胥彪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70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吴国杰负担(此款由被告吴国杰于2020年10月25日前向原告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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