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胜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22********0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002民初828号 |
案号 |
(2021)皖1002执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20年3月20日被告程胜辉欠付原告巴康靖借款本金52500元,该款由被告程胜辉于2020年6月25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12500元,余款30000元于2021年2月11日前付清;二、如被告程胜辉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任一期限足额履行,则原告巴康靖可就全部剩余本金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634元,由原告巴康靖自愿承担;四、原告巴康靖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