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解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21********08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921刑初178号
案号
(2021)湘0921执2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解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解超的刑期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止。判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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