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林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4********4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224刑初76号 |
案号 |
(2021)湘0224执9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彭运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被告人曾林松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彭运华的刑期自2018年01月30日起至2019年02月28日止;被告人曾林松的刑期自2018年02月0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所处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01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